项目立项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及产业需求,联盟成员可独立或联合提出项目建议,经由专家技术咨询委员会论证、理事会同意后,由联盟秘书处组织向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推荐,或由联盟专家技术咨询委员会组织实施。
联盟根据产业技术需求,在联盟内部筹措专项资金,支持共性技术的研发。
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联盟项目的实施由申报单位自行进行,联盟秘书处协助专家技术咨询委员会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报告理事会。
知识产权
独立实施的项目知识产权归属项目实施单位,联合实施的项目知识产权按照联合实施单位另行签署的协议约定执行。联盟内知识产权纠纷,由联盟制定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通过理事会审查后,按照该制度执行。